江西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
关于组织专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推荐产生
和委员自荐遴选产生的通知
全省各单位会员:
根据《江西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江西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专门工作委员会规则》等规定,经协会常务理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研究,决定近期抓紧组织七个专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推荐产生和委员报名遴选产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产生条件及方式
(一)副主任委员职数:
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原则设副主任委员2名。
(二)副主任委员任职条件:
1.在相应业务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具有丰富的管理人执业经验及破产行业管理经验;
2.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在破产行业有一定影响力;
3.连续执业二年以上并且在会员单位担任主任、副主任或者合伙人,或破产行业管理人员;
4.热心破产事业,具有奉献精神,所在会员单位承诺在各方面支持工作;
5.忠实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
6.近三年来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三)副主任委员产生方式:
专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由主任委员提名推荐,经协会分管会长同意后,报协会会长办公会议批准。
(四)工作完成时限:
本通知下达之日起,由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将副主任委员名单及《江西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推荐表》(见附件2)于2022年10月8日前报送协会。
二、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产生条件及方式
(一)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职数:
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设5-7名。
(二)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遵守执业纪律;
2.熟悉破产行业情况,具有丰富执业经验,关心管理人事业发展,热心公益事业,为会员单位履职代表或破产行业管理人员;
3.热心所报专门工作委员会相关业务,并具有一定的爱好、特长;
4.愿意服从工作分配,具有奉献精神;
5.近三年来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三)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产生方式:
1.本人自荐报名,所在会员单位同意;
2.报名对象为本协会所有会员单位中的相关成员;
3.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下载、填写《江西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自荐表》(见附件3)及其他补充材料后,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江西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自荐表》以电子图片或PDF版和Word版同时发送至省管理人协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请加注“单位名称+专委会委员申请”字样。
(四)工作完成时限:
本通知下达之日起,由个人将《江西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自荐表》于2022年10月 8日前报送协会秘书处,秘书处整理汇总后报协会会长办公会议遴选批准。
办公电话与邮箱:0791-88132216;jxsgx2018@163.com
联系人电话与微信:13133825716;微信号13870600836。
附件:1.江西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协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名单
2.江西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推荐表
3.江西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自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