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2022-2024年度
考核结果公示
根据《江西省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考核办法(试行)》《江西省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管理与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的规定,全省各中级法院对辖区内在册管理人、江西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对全省在册管理人分别进行了2022-2024年度考核。根据法院考核结果占比75%,协会考核结果占比25%的计分原则,经本院考核委员会复核审定,并征求江西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意见,现将企业破产案件在册管理人2022-2024年度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在册管理人如对本机构考核结果中有异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向所在辖区内中院考核委员会提交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未申请复核的,视为没有异议。
附件:全省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2022-2024年度考核结果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