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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鹰潭市余江法院|关于鹰潭明大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22:15:21


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鹰潭明大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管理人招募公告

 

本院受理了鹰潭明大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审查案,为了便于案件的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江西省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管理与监督工作办法(试行)》之相关规定,本院决定采用随机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鹰潭明大置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14日设立,工商登记注册机关为鹰潭市余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财龙,住所地为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工业园内,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根据其提交的财务账务资产清册及资产负债表显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资产为198627237.06元,负债为245502091.95元,实际资产负债情况以破产案件审理结果为准。

二、申报条件

凡编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具有一级管理人资质并承诺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管理人机构,有意向的均可向本院报名并提交资质证明和承诺书。

三、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18日下午17时。

报名方式:2024年1月18日下午17时之前来本院一次性提交纸质报名材料。

联系地址:江西鹰潭市余江区邓埠街道府东路与丽景路交叉口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联系人:马俊峰、段鼎样,联系电话:19870008850。以收到纸质报名资料时间为准(请勿采取电子、邮寄等其他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机构必须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合法,如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不得担任本案管理人并列入本院破产管理人黑名单,视情节报请上级人民法院作出降级或者取消管理人资质等处理。

四、随机选定(摇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月19日上午十时三十分。

地点: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三楼大会议室。

特此公告

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

2024年1月15日

责任编辑:陈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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