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通达汽运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合并破产清算案
【关键词】涉民生客运企业 合并破产清算 提前介入 破产不停产
【受理法院】大余县人民法院
【管理人】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
【基本案情】
大余县通达汽运有限公司、大余县汽车站(普通合伙)、大余县平安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大余县通达城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统称“通达汽运等四企业”)是系大余县仅有的客运企业,拥有职工150余人,关系着全县30万余人的交通出行。近年来,受多种因素综合影响,四家企业陷入了严重的经营危机和债务危机。2020年11月10日,大余法院裁定受理通达汽运等四企业破产清算申请。经申报统计,债权人申报并确定的债权总额高达5197万余元,其中职工债权530万余元,涉及职工人数153人。2021年2月2日,大余法院根据管理人提出的申请,裁定对通达汽运等四企业适用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方式审理。
【审理过程】
大余法院在审查破产清算案件申请立案前,积极调查四家企业历史背景以及经营现状,提出破产企业保运营保安全、职工安置方案的后续履行等问题,并制定预案。积极引导四家企业与债权人谈判、对外寻找投资人、进行初步资产债务清理、并引导股东与主要债权人达成重组方案,虽最终未重整成功,但为四家企业破产清算中的资产处置打下了良好基础。鉴于通达汽运等四家企业在股权结构、重大决策、经营管理、人员调配、财务收支、资产使用等方面存在高度混同,为保障债权人公平清偿利益,降低区分关联企业成员财产的成本,最大化节约司法资源,适用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程序,依法裁定对四家企业适用破产清算程序进行审理。鉴于通达汽运等四企业系大余县仅有的客运企业,与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密切相关,大余法院决定采取“破产不停产”的方式推进破产程序,依托府院联动机制,筹措资金解决职工工资,破解了职工集体罢工的不利局面,同时,优化四家企业的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通达汽运等四家企业的经营情况有着显著改善,全县公共交通运输特别是重要节假日以及重要活动的客运安全得到了充分保障。2021年6月25日,通达汽运等四企业与大余县国有企业签订整体资产转让协议。2021年12月24日,各债权人分配款项已经分配完毕,大余法院裁定终结通达汽运等四企业合并破产清算程序。
【典型意义】
本案是全省首例运输关联企业合并破产清算案件,通达公司等四企业作为大余县仅有的客运企业,代表着城市的形象,直接关乎社会民生利益,因此法院在稳步推进破产清算进程的基础上,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保留技术骨干,稳定生产队伍,继续维持经营,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破产财产的处置打下良好基础,对于审理运输企业等涉及民生的公共事业企业破产案件具有较好的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