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江西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考核与考试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专题研究布置2021年度会员考核相关工作。鉴于当前环境实际情况,会议在会员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西分所会议室设主会场,通过微信群设立远程分会场。会议由协会副会长、考核与考试委员会主任左北平主持。
会议认为,省高院《江西省企业破产管理人选任、管理与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发布后,协会《江西省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及通知经省高院同意也已下发各会员单位,现在时间紧、任务重,又是首次考核,各级都要引起高度重视。作为协会考核与考试委员会更应积极主动做好工作。
会议指出,鉴于目前仍有极少数会员未参与过破产案件办理或未正式担任过管理人,在这次考核过程中,应注意把握事实和客观相结合的原则,即如实报送情况,说明真实原因,表明诚恳态势,尽快补救落实,均应在考核结果上给予相应考虑。
会议决定,为抓紧进度完成考核并上报结果纳入法院综合考核,将全省会员按区域划为四个小组,分工考核委员会委员担任各小组的考试初审,最后统一会审后确定初审结果报协会常务理事会审核通过。
会议要求,要尽快通知督促会员单位参加年度考核,逐户通知并留痕登记;要做好考核办法的宣传解释,并回答会员相关询问;要设立共享电子文档,将会员报送的考核材料报告及时同步共享至考核委员。
会议明确,会员提交考核材料截止日为2021年12月15日,2022年1月10日前完成协会年度考核,2022年1月15日前将考核结果按管理人级别分别报送至省高院和地市中院。
参加主会场的还有协会协会秘书处负责人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微信远程会场为协会考核与考试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