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建“三项工作机制”,保障企业破产有序推进
《通知》明确了三项府院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一是实行联席会议机制,确定了会议召集主体、召开时间、会议内容等,确保联席会议机制成为常态化。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汇总、通报破产审判的相关政策、重大案件进展情况以及府院联动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三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政府安排30万元专项资金设立企业破产援助资金,作为破产企业维稳的临时救助资金,由财政部门监管,区法院进行日常管理与审批,后续资金主要来源于管理人报酬中提取、社会机构或个人自愿捐助。企业破产援助资金的设立,有利于解决对困难人员的司法救助,提升破产案件审判工作的进度,切实推动我区企业破产处置工作规范高效进行。
二、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通知》明确成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工作机制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工作,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办公室、区法院、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住房保障中心、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医疗保障局、区信访局、区税务局、抚北工业园区等部门和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法院,由区法院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法院、区政府办公室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副主任,其他单位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工作日常具体事务。《通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各阶段的工作职责内容,事前加强对破产企业、“僵尸企业”的预估预判,事中加强协调配合保障破产案件审理顺利进行,事后及时解决破产程序终结后的善后问题及衍生问题。
三、加强府院协调联动,提升破产审判工作质效
企业破产案件不仅影响债权人、债务人等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还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同时涉及产权瑕疵、资产处置、债务调整、职工安置、产业调整、社保费用、税务办理、信用修复、工商注销、破产费用保障以及刑民交叉、打击逃废债等困难和问题。2016年以来,我院办理破产案件9件,其中江西省临川美佛儿学校清算后已引入新的投资者并重新办学,获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并妥善处理了其他案件民工工资等问题。但破产审判工作依然面临巨大挑战,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府院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的建立,对提升企业破产审判工作质效,推动落实破产企业市场出清、兼并重组、经济转型升级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府院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与法院的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经济发展秩序,不断优化我区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