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破产管理人座谈会,主题是为了督促破产案件管理人高效履职,加快破产案件审理进程,实现对破产管理人的精细化管理。市中院三级高级法官胡纯华、民二庭负责人、部分破产审判法官、全市及其他地市13家管理人代表参与座谈。
会议传达了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的总体思路,分析了景德镇市破产案件的特点,通报了今年以来破产审判工作相关情况,梳理了工作中的短板和问题。破产案件管理人分别报告了所承办的破产案件的进展,就破产工作中遇到的难点以及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工作展开了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
景德镇中院表示,对管理人提出的问题会进行认真梳理,逐条加以解决。同时,进一步推动利用执行查控系统查找债务人财产线索,加大与政府职能部门的协调力度,规范破产费用保障资金的使用,优化管理人的管理模式,切实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