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为加强破产审判规范化管理,促进市场主体转型升级,营造稳定、公平、透明营商环境,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如期组织召开吉安市综合物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该案破产管理人、债务人法定代表人及30名债权人代表参加会议。
据悉,吉安市综合物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货运站(场);物流信息服务等经营范围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吉安中院受理该破产案件后于2021年1月20日依据法律规定指定江西智桥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律师事务所全面履行管理人职责并就公司资产、财产状况、债务情况展开了调查。债权申报期限内,共有45名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金额合计人民币70650889.93元。
会上,破产管理人现场就其《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关于债务人财产状况的报告》《管理人报酬及中介机构费用的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向到场债权人进行了汇报并接受了债权人的质询。过半数债权人及债权人代表的债权金额表决通过了该破产案件议事规则并选举了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继召开破产清算债权人会议,吉安中院将继续督促破产管理勤勉尽责,为公司清算转重整蓄势,积极推动破产清算案件审判工作,更好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及市域社会现代化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