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就破产管理人的权利和职责作讲解
九江法院网讯 近日,九江中院破产团队邀请九江市税务局法制科就近日两部门会签的《关于破产程序中涉税(费)问题的若干处理意见(试行)》召开破产管理人培训会,九江市税务局法制科科长饶建军、九江中院破产团队全体成员、九江市各家破产管理人代表参与了会议。
会上,饶建军科长对《关于破产程序中涉税(费)问题的若干处理意见(试行)》进行了解读,主要对加强税收债权申报、强化破产程序中税务管理、畅通企业非正常状态解除渠道、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四大方面破产管理人的权利和职责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与会的破产管理人代表表示,《关于破产程序中涉税(费)问题的若干处理意见(试行)》的出台标志着法院、税务局、管理人三方工作衔接机制的建立,是推进九江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有力举措。管理人将在法院和税务局的指导下,提高破产案件办案效率,为持续优化九江市法治营商环境做出更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