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括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关键词】
房地产企业重整 政府垫资复工 刑民交叉
【受理法院】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江西括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括苍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开发建设鹰潭“括苍山水名城”房地产项目。2015年5月,括苍公司资金链断裂,公司全部资产又因括苍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外省公安机关查封冻结,导致所开发的“括苍山水名城”项目停工,在建的二期住宅小区62栋房屋沦为烂尾楼,引发500余名购房户上百名建筑民工及数百名债权人多次群体上访、闹访。2016年8月29日,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括苍公司破产重整申请。
【审理情况】
破产受理后,破产管理人对括苍公司的资产、负债及经营情况进行了调查,括苍公司资产总额约为2.8亿元,负债总额约为1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392.86%,且括苍公司全部资产被刑事案件查封冻结,管理人先后两次招募投资人均以失败告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全体债权人表决通过了,同意括苍公司继续营业,政府出资4500万元作为后续工程建设启动资金,认定为共益债务。2018年12月10日,管理人成功招募到投资人并签订了《重整投资协议》,投资人将分两期提供约4.25亿元重整投资款。管理人据此拟定重整计划草案,职工债权受偿比例为100%,优先债权为65%,普通债权为55%,并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2019年6月17日,月湖法院裁定批准该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重整程序。现投资人已全面接管括苍公司,二期后续工程、小区绿化、亮化升级改造工程均已全面完工,500多户购房户的房屋已全部交付;政府出资的4500万元,以成本价购买用作公铁联运项目拆迁安置房的103套商品房也已全部交付;2020年9月,三期项目工程如期开工建设,并已开盘预售;2020年10月,首期债权分配款已全部发放完毕,其中职工债权已100%清偿完毕。
【典型意义】
随着破产案件数量的上升,越来越多的案件在办理过程中涉及刑事问题,破产申请、保全解封、清偿顺位等方面的刑民交叉问题在破产程序适用过程中不断涌现。本案括苍公司既涉嫌“非吸”,又存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正常经营形成的债权资产,并不为刑事程序所包含,只能通过民事程序予以解决。如按照“先刑后民”的惯用思维待侦查结束刑事判决生效之后再继续审理破产案件,将使破产企业长期处于混乱状态,并不利于破产企业的资产保值,且拉长了债权审查确认的周期,有违破产程序的效率原则。月湖法院采取“刑民并行”的作法,依法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及时开展债权审查工作,主动通知刑事案件受害人申报债权,与全案债权同步同标审核同等受偿,得到了刑事案件办案单位和受害人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既提升了破产程序的效率,又保障了各类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的权利行使。同时,月湖法院积极探索房开企业破产重整融资新思路,在破产审判实践中将新融资债权作为共益债务,成功筹集“烂尾楼”复工建设启动资金4500万元,有效盘活破产企业闲置地块,大幅提升了债权清偿率,有利地维护了债权人的利益和社会稳定,最终使“病倒”的房开企业得以挽救,并重新为辖区经济发展贡献力量,为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注入强劲的司法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