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案
【关键词】
继续经营式重整 审慎适用强制批准重整方案 搭建招商平台
【受理法院】
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江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缆公司)是一家有着五十年历史的知名国有企业,曾经是江西省规模最大的电线电缆制造企业,生产的“三色”牌电线电缆在全国享有一定的知名度。2003年企业改制为自然人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认缴注册资本15000万元,企业职工三百余人。近年来,因电缆行业市场竟争激烈,企业银行信用等级下降,贷款陆续到期,大量的银行贷款和民间借款本息需归还,造成公司资金链断裂,连续几年出现严重亏损,企业处于严重资不抵债状况。2017年3月15日,吉州区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申请,依法裁定受理江缆公司的破产重整。
【审理情况】
以2017年3月15日为基准日,根据评估报告,江缆公司资产评估值364572615.97元,本次重整可供分配的资产评估值为201410533.53元,包括设定抵押的10宗土地、18处房产及252项机器设备,抵押资产评估值为150928558元,其余资为应收债权,均为历年积累下来的呆帐、坏帐。经管理人认定,各类债权共计653345562.53元。2017年7月20日,召开了江缆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上由管理人作重整工作报告、提请核查债权的报告,选定了债权人委员会委员。2019年12月24日,召开江缆公司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江缆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分组表决,有财产担保债权人组、普通债权人组表决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江缆公司如不能重整,普通债权清偿率为0%。法院全盘考虑重整计划方案后,认为该重整方案可以平衡各方债权人利益,于 2020年2月7日,吉州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江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终止江西电缆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典型意义】
本案转变破产审理理念,企业破产并不意味着终止经营。江缆公司虽然进入破产程序,但鉴于公司设备、人员齐全,产销市场完善仍具有市场价值,法院决定江缆公司边生产,边重整,同时积极主动作为,为企业恢复生产筹措资金近三百万元,解决了企业恢复生产的燃眉之急。案件审理期间,企业每月产值二百多万元,不但解决了企业职工的基本生活问题,还确保企业核心技术人员能继续留在企业。期间,企业还完成了质量管理三体系认证证书年度监督审核工作、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6张证书标准换版和年度监督审核等工作。虽然本案是强制批准重整计划,但重整计划草案裁定批准后,未有一户债权人上访或闹访,均对法院裁定予以认可和接受。在引入重整投资人后,搭建破产企业招商平台,积极协助政府招商引资,并最终引入中国500强企业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入驻,使企业真正走向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