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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十大破产案4:江西联威新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发布时间:2021-02-04 10:38:23


                                 江西联威新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键词】

     执行转破产  破产援助资金、破产企业资产价值最大化

【受理法院】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江西联威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威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7日,位于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宜春开发区),注册资本5000万元,占地面积约904亩,标准化生产车间等房屋面积约104856平方米,经营范围主要为锂电池的生产与销售。自2014年起,国内新能源产品市场逐渐饱和,美国对我国新能源企业展开反倾销调查,新能源产业内外部市场环境发生深刻变化。联威公司自身经营策略和风险管控措施失当,公司经营逐渐陷入困境,至2016年上半年全面停产歇业,涉及多起债务纠纷。在涉及联威公司20余起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宜春经济开发区汇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7日以联威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宜春中院申请对联威公司执行转破产清算。联威公司同意执行转破产清算。宜春中院执行局作出(2016)赣09执103号执行决定书,决定对联威公司执行转破产移送审查,破产审判业务庭于2017年7月6日作出(2017)赣09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联威公司破产申请。

【审理情况】

    法院受理后及时指定管理人,开展债权债务清查和申报工作。有38户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总金额为690701488.80元。管理人依法审查确认联威公司负债总额为427836679.63元,其中:职工债权2户,金额63488.00元;税务债权1户,金额14416037.23 元;其他债权35户,金额413357154.40 元(其中普通债权316206331.75元,担保债权 97150822.65元)。经评估审计,联威公司土地、房产等资产总额为225713091.33元,负债率189.55%。宜春中院于2019年8月15日宣告联威公司破产,并根据债权人会议情况依法确认联威公司资产整体变价和网络拍卖的处置方案。2020年2月4日,联威公司资产经淘宝网先后两次挂网后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144456378.45元的价格整体竞买联威公司资产。在买受人支付了全部价款后,联威公司管理人于2020年5月15日经宜春中院裁定批准向买受人办理了资产移交手续。2020年6月23日,联威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以无担保债权总额权重为89.81%的比例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报告》,于2020年9月30日作出(2017)赣09破1号之七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联威公司破产程序。

【典型意义】

    本案通过变通破产企业资产管理方式,创造破产企业资产价值最大化,最终确保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管理人在接管资产过程中发现,联威公司厂房由于长时间闲置,水、电、消防设施陈旧老化,如闲置时间进一步延长,不仅是厂房本身空置无收益,还将导致厂房价值贬损。为确保破产财产保值增值,法院及时提出委托宜春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平台公司代管联威公司土地和厂房的建议,由该公司招募无固定期限租户和清收租费,同时对联威公司物业进行管理,维修改造水、电、消防设施,确保破产企业资产价值最大化。本案也充分体现了政府的担当和对破产案件的支持,针对联威公司账户无流动资金,管理人启动清产核资工作经费紧缺的难题,宜春经开区管委会向管理人提供了100万元援助资金,保障联威公司破产程序的顺利开展。该案的审结使得沉寂多年的企业资产得以转化为新鲜“血液”重新注入市场,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

责任编辑:关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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