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4日上午,江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江西高院破产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九重发布和介绍有关情况。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胡俊涛,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黄颖,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姚建、副会长左北平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江西省政府网站、凤凰网江西、江西新闻客户端、江西网络电视台联合对本次新闻发布会进行了直播和重点推送,188.4万网友在线收看直播了解活动相关情况。新华社、中新社、凤凰网、江西日报、江西卫视等23家中央、境外、省市主要媒体参加了本次新闻发布会,并对发布会进行了重点报道。
答记者问图文直播回放如下:
[09:54]新华社江西分社记者提问?
请具体介绍一下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的意义?府院联动机制主要内容,实践中具体怎么运作?
[09:55]江西高院民二庭庭长胡俊涛(图3):
各地在办理破产案件中,探索建立府院联动机制,为破产案件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强保证,也取得了较好的办案效果。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非常有必要,一是国家有要求。二是现实有需要。根据破产审判实践,在企业破产程序中除了要解决债务清偿、财产分配、企业挽救等破产法律问题外,还会产生民生保障、社会稳定、资产处置、金融协调、信用修复、打击逃废债、变更注销、破产费用保障等诸多需要政府履职解决的相关社会问题。随着进入破产程序的案件大幅增长,所衍生的社会问题不断累积,不仅阻碍破产案件的进展,还可能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焦点。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有助于法院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保持常态化沟通,统筹解决破产处置协调难、推进难、保障难等问题,盘活存量资产,推进产业转型升级,高效解决破产衍生的社会问题,实现破产审判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府院联动机制的主要内容:建立政府各部门与法院“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合力处置”的长效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统筹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中涉及民生保障、社会稳定、财产接管、税收申报、资产处置、金融协调、信用修复、打击逃废债、变更注销、中介管理、费用保障等问题,为实施市场化破产程序、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社会稳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府院联动机制的基本运作:目前全省已有八个设区市建立了府院联动机制,都成立了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法院、发展改革委、工信、公安、司法、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国资委、市场监管、信访、金融监管、税务等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为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增邀其他部门或单位参与协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日常办事机构设在法院。
[10:01]中新社江西分社记者提问?
请问破产重整的意义在哪里?江西法院在破产重整方面有哪些值得推广的经验?
[10:04]江西高院民二庭副庭长黄颖(图5):
“去产能”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结构性改革重要任务之首,并提出了“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僵尸企业处置思路。强调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是因为破产清算会产生诸如职工失业、生产要素资源浪费等问题,通过兼并重组、产权转让等方式避免了破产清算带来的经济和社会冲击,可以有效避免职工因企业破产而面临的失业压力和生产资源的浪费。
近年来,江西法院在破产重整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应该是有目共睹的,无论是早期审理的江西赛维系列破产重整案,涉案债权金额突破500亿,当时是《企业破产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国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标的额最大的破产重整案件,且重整过程一波三折,最后通过“二次重整”成功重整其中的两家公司,开创了二次重整的先例。还是我们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中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案件,都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主要经验:一是坚持“府院联动”,使政府和法院形成合力应对企业债务危机可能引发的重大社会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市经济最主要特征就是竞争,有竞争就会产生优胜劣汰的必然结果。企业出现问题引发的问题是方方面面的,单独利用司法或者行政的力量都不能有效解决。唯有综合利用司法和行政手段,将企业债务危机可能引发的重大社会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引入法制化处理轨道,才能实现妥善解决。二是提前研判、精准识别企业的重整价值,对具有价值的企业精准施策加以挽救,对无生存希望的企业则适用清算程序予以淘汰。
[10:04]江西日报记者提问?
请介绍一下江西法院在围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中是如何推进破产审判工作开展的,有哪些具体做法、亮点和特色?
[10:08]江西高院民二庭庭长胡俊涛:
根据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省法院出台了《全省法院创新破产审判工作举措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提出创新破产审判工作,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为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一是提高对破产审判重要性的认识。全省各级法院对破产审判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认识更加深化,在思想上更加重视。省法院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民二庭专门成立破产审判工作指导组,对全省破产审判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和监督,对全省未结破产案件进行专项清理,组织破产审判专项督导,开展破产案件来信来访督办工作。二是加强破产审判团队建设。省法院民二庭组建了专门的破产审判合议庭,全省10个中院成立了破产审判团队或者破产审判合议庭,大多数基层法院成立了破产审判合议庭,破产案件由破产审判团队或者破产审判合议庭专门办理已经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出台了一系列保障破产审判工作顺利开展的规章制度。四是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形成破产审判一体化工作格局。
[10:09]法治日报江西记者站记者提问?
请具体介绍一下江西省破产管理人协会运作情况、如何充分发挥协会平台作用协助法院对破产管理人进行考核、监督和管理?
[10:17]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姚建(图7):
在省法院和省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支持下,由省法院业务主管的江西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于2018年12月11日注册、2019年3月8日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并正式启动运行,首届单位会员为132家,分布在全省各辖区市。目前主要担负着全省企业破产的实务工作。协会自2019年3月8日运行以来,一是召开了2次会员大会,制定通过了协会章程及多项法律文件和规章制度,完善了内设理事会、会长办公会、专门工作委员会等机构。二是组织举办了3期管理人业务培训班,参训管理人共达1100人。三是组织会员积极主动投入抗击新冠肺炎防控战役,向省法院呈送了“关于新冠病毒疫情期间破产案件延期审理的建议”;编撰并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常见法律问题及应对指南”。四是多项举措为会员管理人办理破产实务服务等。
为了更有效地发挥协会的作用,协助法院对破产管理人进行监督和管理,协会将从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对会员的思想教育,提高会员自律意识和服从意识。二是虚心学习借鉴管理的先进经验。三是结合实际,制定、修改、完善协会管理的规章制度。
[10:18]江西卫视记者提问?
请问破产管理人在破产审判工作中的角色定位是什么,作用和价值是什么,通过什么方式助力提升破产审判的质效?
[10:24]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左北平(图9):
管理人制度和破产重整制度是我国2006年新颁布的企业破产法两大亮点,也是我国企业破产法与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同步接轨的重要标志。
管理人制度,是指在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指定专业的中介机构来独立公正的地实施破产程序中的法定事务。法律规定管理人由律师、注册会计师和专业清算机构人士担任,也是国际上主流通行的制度设计。管理人一旦被法院指定后,依法接管企业,负责对企业财产清理、估价、实现和分配等具体破产事务,直至破产程序终结。法院只负责对破产程序的把控,对管理人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对破产程序中出现的争议和相关成果进行居中裁判和审查确认。因此,管理人是破产程序的主要实施者和推进者,其履职能力和水平,直接影响到每个破产案件中的审理质效。
管理人的角色定位具有多重要求,所以管理人履职能力的高低好坏,决定了每个破产案件的质效。下一步,在省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管理人行业协会将持续推进管理人执业能力的培训,开展常态化的考核评价,实行动态监管等一系列措施,不断提升我省破产管理人队伍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助力提升法院破产审判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