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南昌法院网讯 执行转破产工作,既有利于建立完善合理的执行案件退出机制,又有利于公平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还对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而破产案件的办理又是营商环境第三方测评的重要指标之一,为助力优化南昌市营商环境,南昌法院通过四举措推进执行转破产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重视执行转破产的移送工作。按照“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要求,南昌法院执行局要求市中院本级及辖区各法院至少移送2起执行转破产案件。截至2020年8月17日,南昌市两级法院执行局共移送43个拟破产南昌本土企业至破产审查,共涉及执行案件1217件,涉及执行标的近16亿元。执行局从最了解被执行人企业的经营现状,最清楚胜诉债权人的诉求角度出发,对丧失竞争能力的“僵尸企业”及时移送破产退出市场,对具备市场价值和挽救可能的困境企业,移送破产后通过适用重整、和解程序进行积极挽救。执行转破产工作的移送一定程度上能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利于南昌整体营商环境的提高。
二是开辟渠道,畅通执行转破产工作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创设了执行转破产工作制度。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促进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有序衔接,推动将被执行人中大量资不抵债、符合破产条件的“僵尸企业”依法转入破产程序。南昌法院执行局在上述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南昌实际,对辖区内移送的执行转破产案件,全部由中院立案庭报省院立案庭指定辖区移送法院立案受理。中院本级的执行转破产案件由中院立案受理。这一做法解决了所有执行转破产案件由中院一级立案受理造成人案矛盾突出、移送机制不畅的问题。这一举措极大地调动了两级法院的积极性,并尽可能多地移送执行案件至破产审查,助力优化南昌营商环境。
三是形成联动,争取法院内外部支持。法院内部主要是争取了立案部门及破产审查部门的支持,做到了立案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执行转破产案件全部立案,破产审查部门最大程度上裁定受理执行转破产案件。法院外部充分运用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开发的“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将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数据定期向该系统推送,做到了信息共享,推动了企业信用预警;关于拟破产企业财产处置方面,积极向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等职能部门进行询价,征求涉案财产计税基准价、政府指导价、欠税情况等。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南昌市营商环境。
四是充分利用执行转破产案件管理信息化建设成果。依托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执行转破产模块,在全部案件移送破产过程中,一律通过该平台发布各种公告及法律文书,上传债务人债务清单、财产处置清单。信息化成果的运用为法院提供便利,提高了移送效率,也有利于执行转破产案件的监督与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