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20年度会费的通知
全省各会员单位:
根据《江西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江西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会费标准及收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保障协会工作正常开展,相关职责切实履行,协会单位会员每年应当履行缴纳会费的义务。
为了缓解新冠疫情对我省破产行业影响,帮助各会员单位纾困解难,经江西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各会员单位2020年度会费按现行会费收取标准的80%缴纳。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
2020年会费集中缴纳时间为:即日起至2020年7月30日。
二、缴费标准
因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度会费按现行会费收取标准的80%缴纳,即:
会员单位现行一级管理人:今年会费由10000元/年标准按8000元/年缴纳。
会员单位现行二级管理人:今年会费由7000元/年标准按5600元/年缴纳。
会员单位现行三级管理人:今年会费由5000元/年标准按4000元/年缴纳。
三、收款账户
收款单位:江西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
银行账号:7919 1390 3700 099
开户行:江西银行总行营业部
四、有关问题说明
1、各会员单位汇款时务必以本单位银行账户支付会费,如以其他账户支付会费的,应当备注会员单位名称。如有遗忘,请及时联系协会告知汇款情况。
2、缴纳会费后,协会将按照各家会员预留在协会的信息寄送会费缴纳的行政收据。如缴纳收据题头、或寄收地址、或收信联系人手机有变动的,请及时告知。
3、会费缴纳联络电话:13133825716;
联络邮箱:jxsgx2018@.163.com;
联络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世贸路898号佰瑞琪大夏A夏510室。
疫情期间,请各会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响应全省法院开展的“创新破产审判工作举措、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同时,在遵守国家防疫工作等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协会也将极力开展和完成工作计划,争取业务主管部门更多的指导与帮助,尽最大努力降低疫情对会员单位造成的影响。
如有疑问或需协助,请及时联系协会秘书处。
特此通知
江西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