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新余、鹰潭、宜春等多家中院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积极动员部署开展创新破产审判工作举措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
南昌中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吕清泉为总指挥的破产审判工作领导机构,制定了《关于开展创新破产审判工作的进度安排表》,强化对创新破产审判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
新余中院组织召开了全市法院创新破产审判工作举措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动员大会,听取了县、区法院近两年破产审判工作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有关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讨论了《新余法院创新破产审判工作举措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及工作进度安排,并要求两级法院务必对标对表评估指标,坚持问题导向,梳理破产审判工作的堵点、难点,切实创新工作举措,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鹰潭中院结合省法院工作要求和鹰潭市委《关于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精神,出台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创新破产审判工作举措助力优化营商坏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意见》和《关于完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
宜春中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进度表,认真规划专项活动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并在对破产审判队伍建设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充分挖掘潜能,组建了破产审判团队,实现破产审判工作归口管理,进一步强化了破产审判队伍建设。
文章出处:江西法院网 http://j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05/id/522924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