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江西第二机床厂始建于1965年3月,为国有中型一类军工企业,经营范围主要是生产枪支,隶属于江西省国防科工办。原地址在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建设街10号,占地面积32.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2万平方米,其中生产区占地面积13万平方米。江西第二机床厂辉煌时期员工最多时上万人。因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国防经济体制的改型,江西第二机床厂未能跟上时代的节奏,经营出现严重的亏损。2004年底第二机床厂停产,至2008年,累计亏损达15336万元,资产负债率达270%,已严重资不抵债,有3090名各类职工亟需安置。2007年11月1日,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将江西第二机床厂列入国家政策性破产计划。
(二)审理过程
2009年12月3日,江西第二机床厂向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破产申请。2009年12月10日吉安中院裁定受理江西第二机床厂破产清算,并指定了破产清算管理人,发布了破产清算公告,2010年3月3日,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吉安中院破产案件合议庭的指导、监督下,江西第二机床厂完成了债权申报、清产核资、资产变现工作。协调完成江西第二机床厂土地有偿收储,获得破产资金1.02亿元。分多次以公开拍卖形式处置了全部设备、存货、废料、利用闲置厂房出租,获得收益。总计变现破产财产114,944,525.36元。另江西第二机床厂学校、医院、社区等公益性资产转归地方管理,平稳交接。2018年8月3日裁定宣告江西第二机床厂破产。2018年9月20日组织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过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2018年10月31日,因破产财产已经全部分配完结,裁定终结江西第二机床厂破产程序。
(三)典型意义
通过与企业当地党委政府沟通协调,获得外力支持,形成合力。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协调完成江西第二机床厂土地有偿收储,获得破产资金1.02亿元,实现了资产变现。积极与破产企业职工沟通协调。深入厂区查看情况、了解职工意愿,积极为职工协调解决困难,做好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安抚工作。通过另行安排就业、货币补偿、补缴社会保障费用等方式对3090名各类职工成功实施了安置。江西第二机床厂学校、医院、社区等公益性资产转归地方管理,人员由地方接收,平稳交接。无房困难职工获得当地经济适用房政策支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