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万载县星火中学系经宜春市教育委员会依万载县教委请示于2001年2月20日批复同意举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江西省宜春市社会力量办学指导中心于2001年9月18日为万载县星火中学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招生对象为初中毕业生,主管机关为宜春市社会力量办学指导中心。开办资金为488万元。该校于2009年5月31日在宜春市民政局办理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校址变更为万载县城阳乐大道新街,登记证书有效期限自2009年5月31日至2012年5月31日。2003年一面招生办学、一面基建建校,学校在经营过程中因资金短缺问题而面向社会融资,直至2010年2月,因资金链断裂停办而引发经济纠纷问题。
(二)审理过程
2011年5月16日,辛焕兴等141人以万载县星火中学资不抵债为由,向万载县人民法院申请对万载县星火中学进行清算。万载县法院于2011年5月16日受理万载县星火中学破产清算案。并于2011年6月10日成立了涉及万载县教育局、民政局、工商局、物资局、社保局、劳动人社局、国资局、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的清算组。清算组亦立即着手办理相关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及审核工作,委托宜春正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万载县星火中学的账目与现有资产情况进行核查。因该校债务涉及建校基建款、农村信用社贷款、教职工工资、个人借款等多个方面,尤其是个人借款涉及人数众多且金额巨大。
万载县星火中学此前委托江西中磊司法鉴定中心对该校位于万载县康乐街道阳乐大道的房地产价值进行评估,江西中磊司法鉴定中心于2010年11月22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并确定委估对象在2010年11月18日公开市场价值为:教育设施用地使用权价格为2893800元,地上建筑物价值为9419806元,零星项目及附属工程净值为2255191元,委估对象总价值为14568797元。2011年9月16日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清算组公布了万载县星火中学账务审计和清理情况,债权初步核定为22303392.19元。万载县法院就万载县星火中学包括房屋、附属零星设施等在内的现有整体财产进行司法拍卖,由于无人竞价,先后进行了三次拍卖,2013年8月19日第一次拍卖起拍价为1500万元,2014年1月8日第二次拍卖起拍价为1200万元,2014年4月10日第三次拍卖起拍价为1140万元,但三次拍卖均流拍。面对资产变现难度大、债权难以实现,经广泛沟通,债权人同意万载县星火中学破产资产变卖价降为1100万元。
2017年3月2日,清算组将万载县星火中学破产财产以总价1100万元变卖给买受人万载县康乐实验学校,万载县康乐实验学校按时缴纳全部价款。2017年6月21日,万载县法院裁定万载县康乐实验学校通过变卖取得万载县星火中学现有整体破产财产的所有权(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其他附属零星设施)。万载县星火中学破产财产折现后,清算组于2017年4月20日制作了财产分配方案该分配方案在2017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得到了通过,之后按该分配方案完成了分配。万载县法院于2017年10月23日裁定终结万载县星火中学破产清算程序。
(三)典型意义
本案破产清算主体系民办学校,其性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五十八条中“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而被终止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之规定,本案由人民法院受理,参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的顺序清偿。
案件审理过程中,万载县法院通过与相关单位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得到了各单位部门的积极配合,为案件办理扫除障碍。通过努力与债权人代表沟通交流,为破产清算案件的稳步推进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面对三次拍卖三次流拍,破产财产无法及时变现、债权人无法及时实现债权的情况,万载县法院及清算组积极寻找应对方法,最终在征得债权人同意后依法对破产财产进行了变现。在分配方案得以在债权人会议上通过后尽最大努力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了分配,及时保障了广大教职工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