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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花园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发布时间:2019-09-28 02:15:26


                    (一)基本情况

  丰城花园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大酒店)位于江西省丰城工业园内,占地100亩,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拥有员工233名,经营住宿、餐饮、会务、KTV等业务。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25日,由香港广源实业有限公司投资,注册资本为9.35亿元,系台港澳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花园大酒店系一家四星级酒店,是丰城市宾招行业的领头羊,丰城市对外接待的窗口。花园大酒店因前期建设举债过多、债务利息过高、财务成本过重及住宿餐饮业务萎缩、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资金链断裂,拖欠员工10个月的工资及水电费、通讯费、税费,债权人多次堵门、经常上访,酒店无法正常经营,濒临倒闭。

                    (二)审理过程

  2016年4月20日,花园大酒店向丰城市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2016年4月26日,丰城市法院依法裁定受理了花园大酒店破产重整的申请,指定江西浩剑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管理人决定花园大酒店继续营业,同时,发布重整公告、通知申报债权、确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并向丰城市市属国有企业丰城市龙津湖总部基地借款900万元用于继续营业。

  2016年6月21日,花园大酒店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除核定主要债权外,还通过了转让整体资产完成重整且不停止经营的方案。经清理资产和审计评估,花园大酒店资产评估净值为3.56亿元,负债为3.95亿元,有96个债权人,其中有担保债权12个,劳动债权、共益债权、税务债权各1个,普通债权81个。随后,管理人在法院指导下,就资产转让进行多方洽谈,但一直未找到合适的战略投资者,资产转让陷入困境,破产重整工作停滞不前。

  2017年5月26日,通过调整工作思路,花园大酒店召开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提请讨论拟用2.55亿资金化解3.95亿债务,其中担保债权按70%、劳动债权按100%、税款按100%、普通债权按50%清偿的重整计划草案。分组讨论时,其他债权组均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但担保债权组经表决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致使该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为了继续营业,花园大酒店破产管理人再次向丰城市市属国有企业丰城市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借款200万元。2018年11月10日,花园大酒店召开了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重新调整了重整计划草案,提请讨论拟用2.32亿资金化解3.95亿债务,其中担保债权按70%、劳动债权按100%、税款按100%、普通债权按40%清偿的重整计划草案。分组讨论时,各债权组均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2019年1月23日,根据管理人的申请,丰城市法院裁定确认该重整计划草案有效,并终止花园大酒店的破产重整程序。2019年3月31日,花园大酒店的重整资产全部到位并按照重整计划的要求对其债务全部清偿完毕。新的战略投资人控股花园大酒店。

                   (三)典型意义

  丰城市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的支持,争取到了人力、财力、政策的支持,有力地保证了破产重整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花园大酒店管理人先后向2家丰城市市属国有企业借款1100万元,用于发放职工工资及维持业务经营,保证了重整过程中的必要资金和重整企业的正常运转。对拟出资重整的花园大酒店给予政策倾斜,保证了第二次重整计划草案顺利表决通过。继续经营大大增加了重整成功的可能性,而且有利于花园大酒店资产的保值增值,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其合法权益。在重整经营期间,精简员工67名,选聘总经理专业经营,外包部分业务,设立监事部督察员工工作作风,加强管理,实现了花园大酒店自营业务的扭亏增盈,提高了花园大酒店的重整价值。重整方案符合实际,提高了通过率。花园大酒店破产重整案的成功,不仅挽救了一个的企业, 使166名员工的正常就业,96个债权人从困境中得到解脱,有力地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关劦    

文章出处:江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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